各學院及校屬研究機構: 經處辦公會議研究,并報請分管校領導批準,從2009年開始,科技處受理學術交流活動資助和專利申請資助變更為每年兩次,分別在6月和11月進行。 特此通知。 科技處 2009年3月4日